第A1版:要闻总第68期 >2017-11-02编印

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
曾菁华在巡查河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时要求
刊发日期:2017-11-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靖)10月31日,区委书记、区总河长曾菁华前往涪江、琼江沿线,巡查河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曾菁华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扛起河流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仔细排查问题隐患,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区长、区总河长王志杰,副区长、副河长柳成文、戴明参加巡查。
  在涪江大岩洞电站处和琼江兰家渡段,曾菁华仔细察看河流水质和周边环境,听取相关镇街和部门负责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曾菁华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流生态安全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实现人水和谐的最佳途径。我区河流众多,涪江、琼江流经区域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关切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不同形式,让群众乐于接受并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曾菁华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巡河”制度,仔细排查梳理各项涉河问题,特别对乱倾乱倒、场镇排污、非法采砂等损害水生态、污染水环境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梳理核查,对各类问题逐一问诊,分类施策,坚决整改。特别对于人口集中的城镇建成区和群众聚居地,要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和面源污染管控,加强沿河岸线垃圾收运和保洁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居住和生活环境。要结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行动,整体谋划、科学实施,将这次问题整治与长效治理有机结合,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曾菁华强调,贯彻落实好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作,绝不允许有半点侥幸心理和敷衍行为。要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责任,明晰责任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研究部署,年内再组织召开一次全区河长会议,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我区河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